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解读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解读来啦(上)
3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其中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将替代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背景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的基本保障。我国现行的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原标准)从2007年7月实施以来,至今已14年。
自GB 5749-2006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水的污染来源和渠道不断增加,水环境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同时,我国净水处理工艺、污染物风险评估以及水质检测技术等方面都有了新进展,加上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都对饮用水标准进行了多次更新和修订。因此,为保证国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更好贴合我国饮用水国情,基于大量文献及监测和科研数据,遵循“城市与农村相结合”、“科学性与可实施性相结合”、“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相结合”、“协调性与衔接性相结合”的原则,从2018年至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有关部委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第二次修订工作,并于3月15日发布。
新标准解读
新标准除前言和附录A外,主体内容由原标准的10个部分改为9个,删除了原标准中对“水质监测”的要求。下面小编将从新标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附录A中水质参考指标的调整等方面进行解读。其中新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的变化将在下一篇重点解读,敬请期待。
一►范围
新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以及水质检验方法。与原标准比较,新标准作了以下更改。
(1)删除了水质监测的要求。原标准中“水质监测”内容属于行政管理性要求,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属于技术标准,因此新标准删除了“水质监测”的相关内容;
(2)表述更明确。新标准中标准的范围由“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改为“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即适用于各类生活饮水和生活用水,弱化了“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表述,遵循了“城市与农村相结合”原则,后文对“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以及“小型集中式供水”定义的变更同样体现了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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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新标准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强调注日期引文仅对应版本适用,并对引用标准GB/T 14848、GB/T 17218、GB/T 17219增加日期;增加说明包括所有修改单的更新也适用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同时删除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引用。
三►术语和定义
新标准对一些术语和定义进行完善或增减。
(1)删除原标准供水方式的分类以及二次供水的定义;
(2)修改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常规指标的定义;
(3)新增出厂水、末梢水的定义,同时增加了末梢水消毒剂指标要求;
(4)新标准根据水质指标的特点,将指标分类方法由原标准的“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调整为“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指标分类表述更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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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新标准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提出明确要求,若水源水质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但“限于条件限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本文件要求”。修改后的要求符合我国个别地区生活饮水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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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质参考指标的调整
附录 A(资料性)水质参考指标由原标准的28项增加到55项。
(1)删除了2项指标。分别为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并调整为扩展指标;
(2)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新增指标以及由原标准“常规指标”、“非常规指标”调整而来的指标。上述指标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指标对人体健康效应、污染来源等信息修订为水质参考指标。具体相关指标和限值要求见下表A.1;
(3)修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二溴乙烯”修改为“1,2-二溴乙烷 ”、“亚硝酸盐”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 μm)”修改为“石棉(纤维> 10 μm) ”;
(4)调整了1项指标的限值和2项限值的表述。水中石油污染会令人产生“柴油”感气味以及石油中含有一些对人体有不良的健康效应的有机物,因此修改了限值要求,石油类(总量)限值由0.3mg/L改为0.05mg/L,与相关饮用水标准统一了限值要求。肠球菌、产气荚膜梭状龅牙杆菌限值由“0”调整为“不应检出”;
(5)调整了1项指标单位。肠球菌指标单位由“CFU/100mL”调整为“CFU/100 mL或MPN/100 mL”。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解读来啦(下)
该部分是新标准修订的重点部分。新标准的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一►基本要求变化
1.新标准明确出厂水和末梢水中的消毒剂限值、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相对于原标准增加了末梢水的消毒剂限值要求(具体见下文5.5的内容),同时因增加了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定义,所以不再强调“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水”,直接表述为“出厂水”和“末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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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标准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指标要求(原标准4.1.7条),意味着不再单独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设置要求,除“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4项指标要求外(具体见下文5.1的内容),其余项目指标统一按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3(生活饮用水水质扩展指标及限值)执行。
3.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的前提由原标准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改为“经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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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标要求变化
1. 指标名称的调整
1.1将原标准的“耗氧量(COD Mn 法,以O 2 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 2 计)”。测定化学需氧量(COD)所用的强氧化剂有高锰酸钾和重铬酸钾,根据所加氧化剂的不同,分别命名为重铬酸钾耗氧量(COD Cr 法,适用于废水中COD测定)和高锰酸钾耗氧量(COD Mn 法,适用于饮用水、水源水和地面水中COD的测定)。新标准根据指标的英文名称(permanganate index)将原标准的“耗氧量(COD Mn 法,以O 2 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 2 计),更符合客观实际。既区别了耗氧量(COD Cr 法),也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1.2 将原标准的“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氨氮(以N计)在表达上不够准确,新标准将原标准的“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正好保持了新标准中与氮相关的三个指标【氨(以N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表述方式的一致性。
1.3 将原标准的“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
2 .指标分类的调整
根据水质指标的监测意义、检出情况及浓度水平,调整了11项指标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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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的增加和减少
3.1增加了4项扩展指标,在我国某些地区以及一定时间或特殊情况下在饮用水中的浓度水平可能带来健康风险或对水质造成影响,因此新增修订为扩展指标:
3.2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2项常规指标和11项非常规指标)。
4 .指标限值的调整
根据水质指标的监测意义以及在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整合了8项指标的限值。
变化如下:
5.增加一些指标的适用情况说明
5.1删除了原标准中表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相关规定,仅保留“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4项指标要求,并整合到新标准表1“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备注中,明确“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菌落总数指标限值按500 MPV/mL或CFU/mL执行,氟化物指标限值按1.2 mg/L执行,硝酸盐(以N计)指标限值按20 mg/L执行,浑浊度指标限值按3 NTU执行”。
5.2因使用不同的消毒剂及净水工艺所产生的副产物不同,新标准明确了“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10项消毒剂副产物指标的测定条件。对相关生产企业及检测人员更具有指导意义。
5.3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前扣除 40 K的要求,明确了总β放射性扣除 40 K后仍然大于1Bq/L,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5.4新标准清晰明确4项消毒剂指标“游离氯、总氯、臭氧、二氧化氯”的测定条件。
5.5新增末梢水中消毒剂指标要求,并修改游离氯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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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因微囊藻毒素-LR只有在藻类暴发时才有可能出现暴露风险的考量,新标准补充该指标适用条件,添加了条件为藻类爆发情况发生时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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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质检验方法
新标准和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方法均为按照GB/T 5750执行,但新标准表述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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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新标准指标有新增和删减,以及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对一些指标的检测方法有了完善和更新,相信GB/T 5750系列配套标准的更新也指日可待。
(截图来源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小结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内容涵盖了饮用水供水全过程,对水源、制水、输水、储水和末梢水均提出了控制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全流程管控。整体而言,新标准的各项指标修订变化较大,但距离新标准正式实施仍有充分的过渡期。相关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应尽快熟悉标准,针对其中的变化要认真研读,以达到新标准的要求。